从蹊跷的广告宣传费挖出腐败窝案——A市某监察大队财务收支审计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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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2014年8月,A市审计局根据当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A市某监察大队2008年至201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在调查了解阶段通过认真核查后掌握了该单位一些实际情况: 一是该监察大队属二级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下属16个中队的财务收支均纳入该大队核算,且财务支出由正大队长“一支笔”审签。 二是该大队在财务核算、支出审签、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均未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导致资产管理混乱,内控缺失,存在漏洞。 三是主管部门未加强对该大队的有效监管,导致该大队领导资金审批不严、使用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 因此,审计人员初步判断该单位可能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精心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将广告宣告费、物资采购、广告牌拆除等支出及其合同和发票的真实性作为本次审计的重点内容。
疑点重重 一、内容相似价格相近的广告宣传费 审计进点后,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辅助分析该单位的大额支出记录。在对该单位的广告宣传费进行筛选分析时,发现该单位2010年12月记账凭证上的宣传栏改造费和2012年12月记账凭证上的宣传栏制作安装费存在内容相似价格相近的现象,且竣工报验单未有该大队相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审计人员疑惑:为什么要在两个年度制作两次宣传栏但又无验收人员签字呢?这引起了审计人员的高度注意,于是审计人员进一步向开票单位进行延伸审查。审计组来到开票公司,核对该大队在开票公司的业务往来,刚开始老板鉴于与大队长的朋友关系,承认监察大队的业务往来费用都是真实的。但审计人员询问上述两笔业务的疑点时,开票公司老板解释牵强,明显心虚的样子。于是审计人员要求拿出相关证明,开票老板才说上述两笔支出实际上均未制作宣传栏,而是该单位大队长吴某某说有两个项目是别人完成后因为开不了发票所以想要开票单位帮忙开具发票,开票单位在扣除税金后将余额7.20万元以现金方式交给吴某某拿走。 二、制服和皮鞋的采购数量存在异常 审计人员在与该大队财务人员聊天说起制服采购的事情时,听说皮鞋的生产商是本地的一家企业生产。而审计人员在分析该大队2008至2014年有关制服、皮鞋及标志采购的发票、合同、招投标等资料时,却找不到支付给皮鞋公司的发票或记账凭证。审计人员很纳闷:为什么中标的制服公司合同里也有皮鞋?这家公司明明是外地公司,为什么大家拿到的却是本地生产的皮鞋呢?到底该单位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数量是否一致呢?于是审计人员决定核对下制服、皮鞋及标志的采购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向该大队财务人员要要求提供制服和皮鞋发放人员名单,财务人员说名单在采购公司。由于制服中标公司在省会城市,审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供应商业务员要求该大队制服、皮鞋及标志的采购数量、价格和人员发放名单,第一次该业务员态度非常不好,说不到几句话就挂断电话。几个小时后,审计人员再次联系该业务员,就审计发现的疑点要求其解释,此时业务员才态度转好,如实说出该大队采购的皮鞋是大队长吴某某自己私人联系的,要求放进他们招标合同再分包给皮鞋公司,而且实际采购数量与发票采购数量不一致。审计人员在拿到该业务员提供的制服和皮鞋发放名单后,将发票中记载的数量与实际采购的数量以及发放人员名单与大队工资册名单进行核对,发现该单位2014年制服及标志采购时多支付给供应商20套服装、50双皮鞋及标志,金额合计4.51万元。 三、广告违章拆除项目直接发包且价格偏高 审计人员统计出该单位2013年广告违章拆除项目费用支出高达119万元,通过计算机辅助筛选出大额的广告拆除支出明细,并查看每笔合同和财务资料,发现广告拆除工程并未实施政府采购,也未经集体讨论,而是直接发包给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且广告拆除后大部分无验收资料,少部分的验收人是副大队长孙某某。审计人员网络搜索了该建设公司还发现:该建设公司2013年2月被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该大队的广告拆除作业正是暂扣期间。这么大笔的金额为什么不实施政府采购而是直接发包给被处罚的公司呢?而且验收人只有孙某某一人?审计人员询问该单位有关人员,他们解释说该拆除工程是由副大队长孙某某跟大队长吴某某两人商讨确定,具体操作由孙某某一人操作。这么大的内控缺失引起了审计人员的警觉,感觉有利益输送的嫌疑。于是立即将2013年部分广告拆除项目单价与2014年实施政府采购的违章建筑拆除合同进行一一对比分析、测算,发现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高炮、广告牌拆除和灯箱广告拆除的单价与政府采购合同里的项目单价偏高很多,审计人员估测了下,两者总额相差17余万元。 四、办公用品支出票据要素不全且为复印件 审计人员通过筛选大额支出发票,发现该单位2013年部分办公用品支出存在较大疑点:部分原始凭证不仅要素不全、未附具体明细,而且有些是异地发票,有些是复印件。于是,审计人员多次到办公用品的供货商企业核对销售出货明细数据,并向该公司业务员了解该大队的办公用品耗材和硬件设备的采购情况,发现供应商销售单显示该单位2012年购置了价值1.80万元的佳能数码单反相机和0.50万元的镜头。审计人员想不通该单位为什么需要这么好的相机?是否为工作需要?带着疑问,审计人员让该大队相关人员提供所有固定资产登记台账,结果发现该相机未记入固定资产台账上。将该大队办公室主任黄某某单独请到审计局谈话,询问相机的去处和支付来源,他道出实情:该数码相机是大队长吴某某个人购置提货给其亲戚了,但以单位办公用品支出列支0.50万元(正是办公用品支出中原始凭证为复印件的那笔支出),剩余部分是黄某某用2012年吴某某给他的现金中支付掉,而吴某某给他的现金来源不知道。
携手出击揭露真相 根据审计取得的证据,审计组认为该单位正副大队长涉嫌职务犯罪,但担心贸然去找正副大队长询问核实会相互串供、相互狡辩,从而导致审计证据被推翻。于是审计组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并请示下一步打算,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将该案件线索马上移送给A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检察部门及时介入,携手一同出击。2014年9月,A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迅速对吴某某和孙某某进行立案侦查,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通过审讯,吴某某交代了通过虚列广告制作业务虚开发票和虚开办公耗材款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私吞并为自己支付相机费用,以及因制服和皮鞋采购、违章广告牌拆除业务未通过政府采购直接给某公司承包等原因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6.52万元的事实。孙某某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将广告拆除业务承包给某公司并收受财物5万元的事实。同年9月,两人被提起公诉,2015年5月、6月A市人民法院分别对正负大队长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至此,该单位正副大队长受贿贪污案终于尘埃落定。
审计成果 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及时撰写审计要情《二级预算单位套现问题频发透现监管缺位》得到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撰写的审计信息被省厅、市局采用;反映的审计成果被多家主流媒体报道;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积极整改,堵塞漏洞。
案件启示 该大队正副大队长受贿贪污案虽已告结,但该案件也应该引人深思:当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严重缺失、领导层财经意识非常淡薄、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从而滋生腐败。同时,该案也给审计人员得到了一些启发。一是要始终保持职业敏感性,对审计发现的疑点要深挖细查,特别是对内控缺失、不合常规支出的被审计单位要加以特别关注,因为这些往往就是案件线索所在。二是要加强与检察、纪委等部门保持紧密协作和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自的查处手段,有效推进监督合力。
瑞安市审计局 曹秀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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