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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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8元,比上年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增长8.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9678元和35844元,分别增长9.8%和10.5%,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8.3%和9.0%。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4645元,增长15.2%。 图3 2017-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9900元,比上年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4.8%。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46147元和25198元,分别增长15.8%和17.0%,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14.2%和15.4%。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6%和34.9%。年末全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3.9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9.9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60.4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7.6辆。 全市设乡26个,镇92个,街道67个。社区居委会(含居委会)703个,村委会2951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382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578个、基金会75个。 全年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57.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6.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41.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7.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6.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41.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60.4万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为2894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月标准255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五大险种)支出总额623.9亿元。 年末全市在册低保对象10.73万人,其中城镇0.91万人,农村9.82万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9.16亿元。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0.58万张,其中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0.19万张,新增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6个。全市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7027对、离婚登记9988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117件;办理收养登记6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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