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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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90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0957元和30211元,增长8.7%和9.9%,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6.4%和7.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973元,增长13.5%。 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107元,比上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39804元和21301元,增长8.4%和8.9%,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6.1%和6.6%。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9.0%和35.4%。年末全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1.5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8.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8.8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59.6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4.8辆。 全市设乡26个,镇92个,街道66个。社区居委会(含居委会)632个,村委会3034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384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642个、基金会61个。 全年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5.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0.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0.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84.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33.7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77.1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32.7万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为2687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月标准175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五大险种)支出总额535.0亿元。 年末全市在册低保对象12.53万人,其中城镇1.05万人,农村11.48万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8.58亿元。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0.53万张,新增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7个。全市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9019对、离婚登记18376对;办理收养登记86件、解除收养登记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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