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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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综合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54号市政大院综合楼237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12207,电子邮箱:raxxgk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bet体育在线比分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建设情况。瑞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作出要求,并纳入市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镇街”创建内容。瑞安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更新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加大力度,通过集中实务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公众知晓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实行信息公开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比较合理的监督、考评机制。 (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历年年报梳理工作,督促各级信息公开单位对往年因各种原因缺失的年报进行补发;二是完善市政府公文的公布流程,落实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三是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等制度建设;四是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案件处理机制,适时组织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会商,提高办理答复质量。 (三)平台建设情况。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提高“一站式”网上办事便捷程度,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建成政府部门办事点35个,包含441项审批事项,其中 408项可在网上直接办理。通过政务服务网梳理公布各单位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公布《瑞安市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版),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建立“负面清单”以外企业项目投资政府不再审批机制,在产业集聚区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采取承诺备案方式。根据省政务服务网建设需要,建立相应的内容保障更新机制,确保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类信息内容完整、要素齐全、信息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数据。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49555条,其中:“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31269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8286条。与上年比较,“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数量大幅上升,各级部门发布信息的途径开始向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以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的信息有所下降,公开方式继续呈多元化态势。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瑞安市政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着手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准备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编印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3、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细化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4、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5、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6、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建设政务服务网“信用信息”专栏,并做好与“信用浙江”网站对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7、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完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市范围内互联互通。 9、推进税收优惠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10、推进收费项目信息公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1、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属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12、推进户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13、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1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1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16、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1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18、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9、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违法广告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共收到申请26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98%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申请均已依法办理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类的有30件,“公开”类的有138件,“部分公开”类的有6件,“不同意公开”类的有8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类的有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类的有8件,“信息不存在”类的有74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经审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件、有关行政诉讼案件撤诉2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比较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难以保证;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尤其是各镇街岗位流动性较大,工作队伍很不稳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加强,特别是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应复、应诉方面能力较弱,对依申请公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工作指导。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一对一”指导活动,切实帮助基层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对全市各责任单位开展督查,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七、附表 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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