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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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11.21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65.93万人。从性别看,男性人口420.93万人,女性人口390.29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9%和48.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11.7万人,比上年增加4.9万人;城镇化率为68.0%,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59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增长8.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4026元和21235元,增长8.7%和9.5%,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7.9%和8.7%。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99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9438元和15464元,增长8.3%和8.8%,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7.5%和8.0%。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31.9%和39.4%。年末全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73平方米,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6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9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49.7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5.8辆。 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17245家,实缴职工人数50万人,职工平均月缴存额1376.17元,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84.22亿元,年末缴存余额281.7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8.2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27.63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66.57亿元。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面积349.7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1.73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面积232.43万平方米。 全市设镇77个,街道办事处67个,乡15个。城市社区229个,居委会152个,建制村5405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3139个。 全年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6.94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2.9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0.8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40.1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01.0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水平为2426元;市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50元。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13.48万人,其中,城镇1.15万人,农村12.33万人(含五保对象0.54万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4.99亿元。获得生活补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持证重度残疾人1.62万名。全市慈善系统共募款6.78亿元,支出救助5.20亿元;资助贫困学生25161人,资助金额3449.9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2837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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