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www.cncn .gov.cn)的“公告公示”栏和“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cncn.gov.cn)的年度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苍南县行政中心828室),电话:0577-68881823;电子邮件:cn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5年,苍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积极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平台打造,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始终把“中国苍南”门户网站和“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建立工作季报和年报制度,切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注重服务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转办及答复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研究各类申请,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督促,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缩短依办理时限,努力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注重考核强化,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今年继续将政府信息工作列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考绩考核,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五型机关”中服务型机关建设的考核内容,加大对这项工作的考核督促。县政府信息公开办采取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组织专人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各单位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实行了工作动态考核机制,切实督促各地、各单位履行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慢公开、不公开、乱公开等行政行为整改督促,努力提高各地、各部门信息透明度。今年,我县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不定期检查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始终把“中国苍南”门户网站和“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站式”查阅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其它新型信息渠道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据统计: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611条,其中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并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5908条,苍南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其它信息约1000条。2015年,“中国·苍南”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34件,涉及土地规划、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历史遗留问题等,所有申请都得到办理,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4件,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1件,后当事人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工作面上推进还不平衡。2015年以来,我县信息公开工作无论从公开信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显着提高,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循序渐进,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单位公开力度还不够,公开数量较少,一些重要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数量与其信息产生量不相符,部分单位由于人员调动,未能及时做好工作衔接等现象。 (二)重点领域公开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动态信息公开较多,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公开还较少。对涉及财政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招生、医疗服务、行政审批、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 (三)信息公开渠道还需健全。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近年来我县在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地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不断完善基层村居信息查阅点建设,但从多年运行实际情况来看,信息公开查阅点、村居信息查阅点等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目标考核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按照《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苍政办〔2013〕4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积极构建上下畅通、全县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稳定开展;进一步重视这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实施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整合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资源,以农村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各行政村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在中国苍南,苍南政府信息公开网两大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强苍南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三大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目录要求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依照规定自其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要求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同时,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避免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2016年1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6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0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3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3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1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3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49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9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9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3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9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8 |
单位负责人:李上清 审核人:谢长庆 填报人:徐时前 联系电话:68881823 填报日期:2016.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