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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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综合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新区市政大院C幢,邮编:325200,电话:0577-59890065,电子邮箱:raxxgk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开制度、推进平台建设、增强工作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平稳运行。 (一)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瑞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作出要求,并将此列入“五型”机关创建和重点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瑞安市政府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8月21日,下发了《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瑞政办〔2014〕125号),结合当前任务要求,就加强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作出部署,并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更新调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实务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行宣传,提高信息公开公众知晓度。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前审查、年度报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制度,建立政府信息解读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提高公开时效。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流程,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凡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准确把握公开内容,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实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会商机制,指派3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召开2次会商会议,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质量。
(四)强化平台建设,发挥服务效能。以优化服务为中心,实施政府门户网站、协作办公平台的升级改造。完成“瑞安·政策速递”专栏建设,集中公开市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政策动态,方便公众获知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瑞安分站上线,该平台集政务服务互联网门户、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库、行政审批运行系统、集约建设四大功能为一体,能够提供网上晒权、行权、办事三大主题服务。组织27家单位和部门,共梳理公布便民服务事项2424项、行政审批事项748项(其中,行政许可530项,非行政许可171项,征收1项,其他权力54项),已开通网上审批事项124项,网上审批事项占比为16.48%。 二、主动公开 (一)主要数据。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根据国办发〔2014〕32号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式进行调整后,统计方法更为真实有效,数据更加具体、细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54554条(同比下降2%),其中:“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3659条(同比增长19.5%),各镇街、部门网站公开40895条(同比增长6%),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瑞安市政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行政处罚。瑞安是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县(市),2014年在34个部门单位开展这项工作。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采用内容摘要的方式,主动公开除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 2.行政审批。全面升级市审批中心系统,以模拟审批制、“双轨”审批制、审批无偿代办服务等新型审批模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设网上审批办事大厅,实现市、镇街、社区三级审批联网全面覆盖,设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预审、状态查询、表格下载、咨询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功能,对审批办理过程进行网上公开。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建立10个审批服务分中心、15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98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 3.财政预算。规范预算编制,实施《瑞安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加大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力度,夯实预算公开基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2014年度,公开《关于瑞安市2013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瑞安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和《瑞安市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公开专项支出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具体项目、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分配结果,公开中央财政油价改革财政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建设补助、体育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情况。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市级各部门单位均已完成“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4. 土地管理。实施阳光征地,推进公众参与征地拆迁过程,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严格规范审查,确保“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征地程序得到无缝落实。及时发布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用地预审公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土地登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 5.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严格落实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和补偿方案,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情况。注重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规划、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准入退出“八公开”的要求,采取电脑摇号、电视直播的方式确定廉租房配租、经适房申购对象,制定并公布了《瑞安市江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公告了《关于申请购买瑞安市江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告》。目前,江南新区8幢1054套经济适用住房已完成申购登记。 6.食品药品安全。在加大日常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信息集中公示工作。整合部门资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风险预警,主要包括:食品质量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产品检测、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GSP认证、无公害认证清单、水厂水水质卫生监测、供水单位量化分级、新增企业QS生产许可证、海洋渔业检测报告。 7.环境保护。公开《2013年瑞安市环境状况公报》,涉及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生态建设等情况,展示了瑞安水、海洋、空气、声、固体生态等保护成果,公示了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bet体育在线比分生态村名单、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以及日常环保监测动态信息等。 8.安全生产。公布安全培训、重大隐患整治、专项治理政策文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报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季度、半年度考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公开了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涉尘涉爆、出租房消防等执法监管动态信息,设置网上安全证书查询专栏。 9.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公开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瑞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一览表》,公开要素有: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执收单位,涉及部门单位有公安、工商、财政、发展改革、人防、文化广电、人口计生、人事、科技、建设、税务、交通、质监、卫生、药监、教育、环保、农林、水利、海洋渔业、国土资源、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及时公布各类收费项目的设立和调整情况。 10. 就业与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救助救济、婚姻收养、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地名管理、福利企业等信息。 11.科技项目经费。全面公开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 12.教育。全面公开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公布《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的暂行办法》、《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安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瑞安市直属七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公示了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直属七校现场电脑摇号结果。公开了教育收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帮困助学、课程改革、校舍安全管理、教师流动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 13.规范性文件。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开专栏。2014年,公开以瑞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瑞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关于被征地农民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瑞安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瑞安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瑞安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瑞安市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3个。 1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了《瑞安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展示了市域总体规划成果、塘下控规修改成果、湖岭镇主镇区控规成果、陶山镇主镇区控规成果、江南新区总归及江南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成果;公示了瑞安市中部组团莘塍片、中部组团东山片、北部组团、老城西、滨海、汀田街道、仙降北单元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了南滨江单元成果、汀田老人公寓规划成果、九里汇规划成果,以及湖岭镇、马屿镇、陶山镇、高楼镇、飞云街道等17个社区、村规划成果 1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2013年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季度数据、统计年鉴,公开了农业和农村建设、工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建筑业、服务业、房地产以及教科文体卫、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行业运行的基本情况,定期公布消费品市场、城镇居民收支状况、商品价格监测等信息。 1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4年瑞安市重点建设计划》,包括建设内容、计划投资、责任单位、形象进度计划等。 17.医疗卫生。公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医疗纠纷处置、疾病防控等政策文件,建立市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提供医师资格、医疗机构、医师注册、护士注册等信息查询服务。 18.社会保障。主要公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救助救济、婚姻收养、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地名管理、福利企业等。 19.民政。对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托老所(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经费使用情况,对临时救助名单、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形势严峻,申请总数呈“爆炸式”增长态势,全年各级、各部门共受理公开申请9582件,同比增长20倍,为历年申请数总和的15倍以上。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安置留地以及旧村改造等方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申请均已依法办理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类的有14件,“公开”类的有1290件,“部分公开”类的有12件,“不同意公开”类的有68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类的有4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类的有713件,“信息不存在”类的有7376件,“补正”类的有10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类的有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全市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970件、行政诉讼案件70件,均为历年最多。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拆迁户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提起大量行政复议和诉讼,以期倒逼其安置问题解决。经审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4件、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2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总体运行比较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单位工作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未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时效性还达不到要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外,其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尤其是各镇街工作量大面广,一人多责现象普遍,且岗位调整及流动性较大,工作队伍很不稳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在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部分单位虽已聘请政府法律顾问,但与法律顾问及上级主管部门缺少沟通,办理公开申请和行政应复、应诉的能力较弱。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各镇街、有关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努力保持工作队伍稳定性。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当前信息公开申请仍处于高发态势,要开展更具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重点对申请件多、工作薄弱的单位强化联系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会商制度,提升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水平。三是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落实监督、考评机制,建立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制度,组织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督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七、附表 2014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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