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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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42.2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34.65万人,男性人口387.77万人,女性人口354.51万人,非农业人口142.9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035人,死亡人口37112人,人口出生率14.3‰,死亡率5.0‰,人口自然增长率9.3‰。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职工平均工资18324元,比上年增长10.7%。据抽样调查,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35元,比上年增长9.9%;人均生活费支出12619元,比上年增长8.7%,食品类支出占生活费支出(恩格尔系数)37.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48元,比上年增长9.0%;人均生活费支出4394元,增长9.4%,食品类支出占生活费支出44.7%。据对欠发达乡镇统计监测,全市139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2472元,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的差距由上年的17.6%缩小为5.8%,并有40个乡镇农民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占欠发达乡镇数28.8%。目前全市仍有99个乡镇、80万的农村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竣工各类住宅面积961.92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8.4平方米。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03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单位117个,累计汇缴单位8000多个、28.71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9.49亿元,房改以来累计归集36.27亿元,年末余额30.63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68亿元,累计35.26亿元,年末余额21.38亿元。经济适用房建设得到加强。全年申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103万平方米,累计建设计划386万平方米,当年已开工建设105.8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力度已有加大,但完成安置回迁任务仍十分繁重。 全市设镇119个,乡143个,其中民族乡5个,街道办事处30个。全市有居民委员会554个,村民委员会5908个。年末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7282个,城镇社区服务网点17617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1223个。 注: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价值指标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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