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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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38.81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31.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13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12.0‰,死亡率4.5‰,人口自然增长率7.5‰。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职工平均工资14322元,比上年增长27.5%。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00元,比上年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83元,增长9.0%。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8998元,比上年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448元,比上年增长8.7%。 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全年竣工各类住宅面积960.52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3.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为34.1平方米。住房制度改革继续稳步推进。2001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单位433个,累计汇缴单位6886个,27.57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65亿元,自房改以来累计归集19.73亿元,年末余额16.07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5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8.26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3.0亿元。全年出售公房1394套,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2782万元,房改以来累计归集售房款6.19亿元。住房货币化分配正在实施之中。 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巩固。全市当年计划生育率93.8%,比上年提高10.3百分点;初婚女性晚婚率58.0%,提高2.8个百分点;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90.9%,下降0.2个百分点,三项指标均达到省考核指标要求。 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推进。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59.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45.8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13.15万人,当年实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2.44亿元;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16.32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13.48亿元。参加工伤保险28.75万人,当年实缴工伤保险费1319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25.95万人,当年实缴医疗保险费35632万元,当年支付医疗费用7247万元,其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职工8.16万人,当年支付医疗费用5075万元。 扶贫济困进一步受到政府重视。全市年末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409个,其中民办收养性单位119个;福利生产企业358个,职工13129人,其中残疾职工5657人。城乡居民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02万人,发放保障资金2548万元,其中城镇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71人,发放保障资金555万元;在农村传统救济对象中,临时救济4.93万人,定期救济1.33万人。民政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3500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64314对。殡葬改革迈出了大步伐,全市十一个县市(区)已基本全面推行火化制度,2001年死亡人口火化率达到98%。 重大火灾时有发生。全年发生火灾241次,比上年下降9%;火灾死亡人数46人,比上年上升44%;火灾受伤人数66人,上升1.87倍;火灾损失1532.41万元,下降17%。 全市有律师机构43个,全年代理国内刑事诉讼6815件,民事诉讼4116件,经济案件诉讼3199件,行政案件诉讼542件;代理涉外及港澳台诉讼123件。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各类纠纷2.35万件。全年办理国内公证9.87万件,其中民事公证6.95万件,经济公证2.92万件;办理涉外公证7.05万件。 全市设镇129个,乡147个,其中民族乡6个,街道办事处13个。全市有居民委员会688个,村民委员会6108个。年末社区服务站157个,城镇社区服务网点16070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1139个。 年末全市土地面积1178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27人。 注:本公报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价值指标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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